
今天,我在做工时,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女顾客.
她说要来拿那天订做的rubber stamp,上面是写着chop song fatt的.
我就往放rubber stamp的地方找.
找来找去,都找不到.结果老板娘也出来找,也是一样找不到.
老板娘就问她那天是交给谁的.那个人竟然说是交给我的.
他妈的!!!
我根本就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,竟敢诬赖我!!!
由于我们这里的rubber stamp都是交给别人做的,所以老板娘就进去打电话给那位老板.
这时,我就跟她谈判.以下是谈判内容...(红色是我,褐色是她)
"你确定你那时真的交给我吗?"
"我确定.当时你还在听电话.我交给你时,你只跟我说'哦'一声."
"但是我对它一点印象都没有."
"......"
他妈的!!!不要看我好欺负,就随便诬赖我!即使我当时真的在听电话,我也会立刻挂断的.
我要咒你:你生出来的孩子也会像你一样,时常诬赖你身边的亲朋戚友,让你没面子见人!!!
老板娘这时也出来了.她说那位老板没接电话.
老板娘问她如果没有还需不需要做过呢?她说如果没有就不要了.
过后她就走了.
我就在忙着跟老板娘解释.幸好今天的她没有发牛脾气.
我也高兴的逃过她这一关.
做了一个多月的工,还是第一次被顾客冤枉,恨不得揍她一顿!
**各位,对不起哦.文字上的"不雅观".但是我只会写而已啦,没有勇气骂出口.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